“對于有的老人,養老院是最好、有尊嚴的養老場所”,你怎么看?
1、身心健康,生活能夠自理,樂觀合群,自愿去養老院養老。
身體不健康,甚至不能日常生活自理如穿衣、吃飯、上廁所,在養老院生活養老估計是沒有尊嚴、快樂、幸福的,因為很難有一對一的專門生活護工,人工成本限制啊。
精神不健康,有較多負能量,甚至有精神方面疾病如老年癡呆等,也不適合去養老院養老。
身心不健康、生活不能自理的老人,只適合居家養老(也叫家庭養老,下同),由親人照料,或找專門的護工。
有的老人身心健康,生活也能自理,但大半輩子生活在老家的農村鄉下或多年生活在城鎮/城市老住宅小區,生活習慣了,熟人也都在自家周圍,他們中很多人也是不愿意去養老院養老的。
2、有每月支付養老院費用的能力。
包括自己有足夠的退休工資,或兒女們愿意和出得起養老院費用。
3、兒女工作家庭都在外地,或者兒女雖然在本地但忙于工作或生意,或者和兒女一起日常生活相處不夠自由、融洽、快樂。
有的老人兒女都在外地可能就主要是沒條件沒房子在本地居家養老了,或只身一人不愿居家養老,也不愿意隨同兒女去外地居家養老。
有的老人兒女雖在本地,也有房子,但沒太多時間陪伴,或相處時間長了覺得不夠開心自由。
4、居住小區沒有社區養老條件。
我老家在農村鄉下,有位小學老師,退休后就和老伴一起去了鎮上的養老院,每人每月費用2000元左右,兩個兒子都在外地做生意,每次見到他,他都是樂哈哈的樣子,很快樂、很健談,給我留下較深印象。
所以說,符合以上四個條件的老人,適合去養老院養老,他們能得到尊嚴獲得基本的生活照料和集體活動的樂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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